关于开展2023年省对市(州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各县区教育局,市直各学校:
根据《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市(州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精神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、科学评价市(州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组织开展定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时间和方式
2023年10月13日-11月20日。调查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进行。
二、调查内容
调查内容围绕2023年对市(州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,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三、调查对象
问卷调查主要包括:学生、教师和社会人士。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有所侧重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一是公开发布二维码。各县区、市直学校收到通知后,要尽快将满意度调查二维码(附后)采用“飘窗”等形式,及时公开发布在官网和公众号醒目位置,便于用户直接手机扫码填答,公告内容要保留到11月20日。
二是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县区、市直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,让社会广泛知晓对市(州)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,让更多人参与调查关心当地教育改革发展。
三是严肃工作纪律。各县区、市直学校要提高调查实效,积极组织学生、教师、社会人士客观公正填答,确保调查结果真实。
(来源:定西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)